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建设主管部门,在肥各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
2024年11月19日至20日,国务院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组随机抽查云河湾项目和翡翠云璟项目,发现安全隐患19条。为了强化管理成效,压实各方责任,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活动。针对巡查组反馈的隐患及可能存在的同类隐患,结合我市10月10日印发的《关于开展我市建筑施工安全“强执法 补短板”专项行动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范围
全市范围内在建房建市政项目。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11月30日。
三、主要排查内容
1.危大工程:检查危大工程方案的编审、论证程序是否合规合法;检查危大工程现场施工与方案的一致性;危大工程验收层级是否满足风险分级管控的相关要求。
2.临时设施:检查施工现场加工棚、仓库、材料堆场、生活区宿舍等临时设施的布局是否科学合理,是否方便生产生活,消防设施配备、防火间距、安全用电、防物体打击措施及抗风刮性能等是否满足要求。
3.消防安全:生活区、配电房、施工现场室内和室外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是否按规范要求设置。动火与用电作业是否规范,易燃易爆材料仓库及可燃材料堆场设置与管控是否符合要求,食堂及现场是否使用醇基燃料和罐装液化气,是否存在芯材燃烧性能达不到A级要求的彩钢板房以及临时设施的防火间距是否满足要求。
4.高处作业:检查各类临边洞口是否按要求防护到位,脚手架是否按要求超出作业面,顶层顶步搭设时是否采取切实有效防护措施;脚手架内立杆与架体间距过大部位是否采取封闭防护措施。高处作业人员是否按规定正确佩戴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安全帽、安全带、生命绳等)。
四、活动要求
1.项目自查。11月27日前,各项目部由建设单位牵头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自查,自查及整改情况存档备查。项目经理、项目总监每日调度检查本项目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鼓励职工举报安全隐患,在项目显著位置公开本项目隐患举报受理电话。
2.企业检查。依据“强执法 补短板”行动要求,所有在肥施工、监理单位安全机构对本单位在肥项目开展安全检查时,要查看项目开展自查情况,将检查情况纳入企业检查通报。
3.县区巡查。依据“强执法 补短板”行动要求,各县区主管部门(各工程监督机构)由领导带队开展巡查,重点检查项目、企业落实市级、本级主管部门要求情况。检查情况要在11月份的检查通报中体现,通报处理一批差企业差项目。对检查发现问题,作出停工、通报、罚款、暂扣证照等处罚;涉及违法行为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2024年11月21日
原文链接网址:https://cxjsj.hefei.gov.cn/zwgk/tzgg/18783571.html